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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网上办理毕业证工作
来源:湖北工业大学自考 发布时间:2019-11-18 查看:241次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及相关县(市、区)自考办,行业(部门)委托开考单位,各主考学校自考办,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为做好2019年下半年我省自学考试网上办理毕业证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证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毕业:
(一)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并在考籍所在地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二)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所有合格课程及学分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要求;
(三)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四)如存在考试违规记录的,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并且已重新取得违规课程的合格成绩;
(五)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的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须完成前置学历验证。
二、办理时间
2019年下半年我省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时间
1.考生网上申报时间:11月13日~11月24日。
2.信息确认时间11月15日~11月25日。
(二)网上审核时间
11月25日~2020年1月2日。
三、工作要求
(一)我省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全部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
(二)关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
1.针对2005年以前电子档案中历史成绩不完整,但又能查找到原始考试试卷的情况,须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更正申请表》,严格按照《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逐级报送审核。
2.在毕业证办理过程中,如出现考生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错报情况,各主考院校应严格按照《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另行报送并附书面报告讲明原因,经核查无误后方可更正。
(三)根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打印规范》(教试中心函[2017]133号)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右上部分打印本人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照片背景可选用均匀淡蓝色、白色或均匀浅灰色,原则上图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和24位真彩色。请各自考办严格按照注册采集信息的要求,将考生的身份证件、电子照片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对,并由考生本人确认。因电子照片相关问题不能完成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或考生对打印的毕业证书照片有异议的,已由考生本人确认的由考生承担责任,考籍所在地负责后续相关工作的协调。
(四)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办证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组织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办证工作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各单位应按工作职责指派专人认真审核考生毕业申报相关信息,并要求考生按规定确认,告知考生对其毕业申报及相关信息的责任,确保考生毕业信息的准确,对履职不力、审查不严造成工作失误的予以责任追究。切实做好考生的服务工作,对考生的诉求做到“有耐心、不推诿、多解释”,确保我省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高校助学考生办理毕业证流程图
2.学习服务中心助学考生办理毕业证流程图
为做好2019年下半年我省自学考试网上办理毕业证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证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毕业:
(一)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并在考籍所在地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二)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所有合格课程及学分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要求;
(三)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四)如存在考试违规记录的,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并且已重新取得违规课程的合格成绩;
(五)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的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须完成前置学历验证。
二、办理时间
2019年下半年我省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时间
1.考生网上申报时间:11月13日~11月24日。
2.信息确认时间11月15日~11月25日。
(二)网上审核时间
11月25日~2020年1月2日。
三、工作要求
(一)我省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全部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
(二)关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
1.针对2005年以前电子档案中历史成绩不完整,但又能查找到原始考试试卷的情况,须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更正申请表》,严格按照《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逐级报送审核。
2.在毕业证办理过程中,如出现考生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错报情况,各主考院校应严格按照《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另行报送并附书面报告讲明原因,经核查无误后方可更正。
(三)根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打印规范》(教试中心函[2017]133号)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右上部分打印本人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照片背景可选用均匀淡蓝色、白色或均匀浅灰色,原则上图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和24位真彩色。请各自考办严格按照注册采集信息的要求,将考生的身份证件、电子照片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对,并由考生本人确认。因电子照片相关问题不能完成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或考生对打印的毕业证书照片有异议的,已由考生本人确认的由考生承担责任,考籍所在地负责后续相关工作的协调。
(四)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办证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组织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办证工作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各单位应按工作职责指派专人认真审核考生毕业申报相关信息,并要求考生按规定确认,告知考生对其毕业申报及相关信息的责任,确保考生毕业信息的准确,对履职不力、审查不严造成工作失误的予以责任追究。切实做好考生的服务工作,对考生的诉求做到“有耐心、不推诿、多解释”,确保我省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高校助学考生办理毕业证流程图
2.学习服务中心助学考生办理毕业证流程图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0月8日
2019年10月8日
附件1
附件2
高校助学考生办理毕业证流程图
学习服务中心助学考生办理毕业证流程图